電力供應

退還按金

申請條件:

有關之電能供應合約已終止及申請人名下單位沒有任何尚未繳付的費用

 

申請人:

必須為電能供應合約持有人

 

所需文件:

退款類別

個人名稱

公司/社團名稱

現金退款(退款金額低於澳門幣2,500)

- 合約持有人証件正本 [2] 

- 不適用

支票退款

- 合約持有人証件副本 [1] [2]

- 公司/社團圖章
- 代表人証件副本 [2]

銀行戶口轉賬退款

- 合約持有人証件副本 [1][2]
- 銀行戶口號碼或存摺簿的副本

- 公司/社團圖章
- 代表人証件副本 [1][2]
- 銀行戶口號碼或存摺簿的副本

轉至客戶名下另一電費單

- 合約持有人証件副本 [1][2]
- 客戶名下另一合約號碼或電費單副本

- 公司/社團圖章
- 代表人証件副本 [1][2]
- 客戶名下的另一合約號碼或電費單副本

 
所需時間:

除現金可即時退款外,其他退款方式可於三個工作天內完成

 

申請

備註:

[1] 如申請人未能親身辦理申請, 可簽署授權書以委託他人代辦。

[2] 澳門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各國護照。